有没有那种先帮执行回款,之后才收费的律师呢?
您问的“先帮执行回款,之后才收费的律师”是存在的,通常称为风险代理律师。若存在不同的案件类型,风险代理的适用性有所不同:1.如果案件属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,且不属于《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》第十一条规定的除外情形(如婚姻、继承案件,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案件等),那么是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的,即先帮执行回款,之后才收费。2.若案件属于《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》第十一条规定的除外情形,如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,那么律师事务所不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,也就不存在先帮执行回款之后才收费的情况。您问的“先帮执行回款,之后才收费的律师”是存在的,通常称为风险代理律师。若存在不同的案件类型,风险代理的适用性有所不同:1.如果案件属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,且不属于《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》第十一条规定的除外情形(如婚姻、继承案件,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案件等),那么是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的,即先帮执行回款,之后才收费。2.若案件属于《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》第十一条规定的除外情形,如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,那么律师事务所不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,也就不存在先帮执行回款之后才收费的情况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“先帮执行回款,之后才收费”的风险代理模式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点,以下为您举例说明。1.执行不能导致律师费无法收取的风险:如果案件胜诉后,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,导致无法执行回款,那么按照风险代理协议,律师可能无法收取律师费,而委托人虽然无需支付律师费,但前期可能垫付的诉讼费、保全费等也无法收回。例如,某委托人的案件胜诉,但被执行人早已转移财产,名下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资产,最终执行回款失败,委托人不仅没拿到钱,还损失了几千元的诉讼费。2.风险代理协议约定不明确的风险:如果协议中对收费比例、回款时间、费用承担等约定不明确,可能在执行回款后产生纠纷。比如,双方约定“按执行回款的20%支付律师费”,但对于执行回款中包含的利息部分是否计入收费基数没有明确,就可能导致双方对律师费金额产生争议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在“先帮执行回款,之后才收费”的情况下,有一些特殊情况或例外情形会影响问题的处理。1.案件胜诉但对方无支付能力:即使案件通过诉讼胜诉,若对方当事人没有任何财产可供执行,或者其财产已被其他债权人先行查封、冻结,那么执行回款可能无法实现。这种情况下,虽然律师可能无法收取约定的律师费,但委托人仍需承担案件办理过程中产生的诉讼费、保全费等必要费用,而且委托事项也未能达到预期目的。2.案件性质在代理过程中发生变化:比如,原本属于可以实行风险代理的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,但在代理过程中,案件性质因某种原因转变为《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》第十一条规定的除外情形,如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。此时,原风险代理协议可能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,需要重新协商收费方式,这会影响委托代理关系的继续履行和费用的结算。3.律师在代理过程中存在过错:如果律师在执行代理过程中因自身过错,如未能及时申请财产保全导致被执行人转移财产,或者因疏忽错过执行期限等,导致执行回款失败或回款金额减少,委托人可以要求律师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。这会使原本的风险代理关系转化为赔偿纠纷,影响问题的正常处理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对于“先帮执行回款,之后才收费的律师”这一问题,其法律依据主要来自《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》。《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》第十一条规定:“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,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,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,但下列情形除外:(一)婚姻、继承案件;(二)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;(三)请求给付赡养费、抚养费、扶养费、抚恤金、救济金、工伤赔偿的;(四)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。”您所询问的“先帮执行回款,之后才收费”属于风险代理的一种形式。如果您的案件是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,并且不在上述除外情形之列,那么在您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,律师事务所是可以实行这种收费方式的,即先帮执行回款,之后才收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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